镇江扬中市曾发生过一起
美容院非法行医致 1 人死亡的案件。具体情况如下:
事件经过:
2022 年 11 月 7 日,扬中市一名昏迷的中年女性被从一家美容院抬出送上了 120 急救
车。该美容院由徐某经营,原本主营
美甲、
减肥、理疗、面部护理等
生活美容项目。2022 年 7 月徐某开了新店后,为尽快盈利,在未取得医美资质的情况下,联系相熟的美容师李某合作经营除皱抗衰 “微
整形” 项目,二人约定由徐某提供场地及客源,李某提供产品、负责实际操作,营业额二人均分。
事发当日中午,李某将顾客印某带至包厢,按比例混合了溶酶液、利多卡因、冻干粉,并将混合液注射在印某左眼睑下方,印某很快出现咳嗽、呕吐等现象。李某叫来徐某后,印某已呼吸困难,全身皮肤发紫。徐某立即拨打 120 求助,但印某较终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案件处理结果:
案件案发后,警方对美容院进行勘验调查,并将除皱用的药剂、针头取样化验。经司法鉴定,印某系外敷、皮下注射利多卡因致过敏性休克死亡。
2023 年 7 月 3 日,扬中市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。同年 7 月 17 日,检察院对徐某、李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9 月 15 日,该案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。经检察官释法说理,徐某、李某认识到非法行医的危害,承诺积极弥补印某家属损失。2023 年 1 月 24 日,徐某、李某对印某家属合计补偿经济损失 150 万元,取得了家属的谅解。
2023 年 10 月 7 日,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。2024 年 2 月 1 日,基于徐某和李某有自首、认罪认罚、积极赔偿等情节,法院分别以非法行医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五年,并各处罚金 2 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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